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无废城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2018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由国办印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无废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具体内涵和建设路径,扎实做好当前试点工作。
一、深刻认识“无废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对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解决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获得感。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产生固体废物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增固体废物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部分城市“垃圾围城”问题十分突出,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将引导全社会减少固体废物产生,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加快解决久拖不决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增强民生福祉。
“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深化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长效体制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刚性不足,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继续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为探索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固体废物源头产生量最少、资源充分循环利用、非法转移倾倒和排放量趋零的长效体制机制提供了有力抓手。
“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固体废物问题本质是发展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城市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是固体废物问题解决方案的重要提供者和执行者。当前,部分地区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固体废物减量、回收、利用与处置问题重视不够、考虑不足,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使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城市供给侧改革相衔接,与城市建设和管理有机融合,将推动城市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工业和农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提高城市绿色发展水平。
二、准确把握“无废城市”建设的内涵和路径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无废城市”建设的远景目标是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和处置安全。
“无废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需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方案》要求,现阶段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强化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试点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建立部门责任清单,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制度政策集成创新,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二是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开展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建设,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新增量,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以收集、利用等环节为重点,推动区域农作物秸秆全量利用。以回收、处理等环节为重点,提升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
四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垃圾减量。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创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倡导“光盘行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开展建筑垃圾治理。
五是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筑牢危险废物源头防线,探索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标准规范,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利用、非法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推动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提高固体废物领域环境信用评价、绿色金融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政策措施的有效性,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发展“互联网+”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实现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强化信息交换。积极培育第三方市场,鼓励专业化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与咨询服务。
三、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相关部门和试点城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把《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确定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落实各方责任。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试点工作指导,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试点城市政府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推动、综合协调及措施保障。
加大资金支持。鼓励试点城市政府统筹运用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金融支持。
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对试点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督导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行为。对固体废物监管责任没有落实、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公众从旁观者、局外人变成“无废城市”的参与者、建设者。
开展“无废城市”试点是提升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落实好《方案》,不断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