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是实验室非常基础的工作之一,很多实验室做的都不到位。经过多个实验室实际检查,一些较为集中的错误我们总结供您参考: 质量监督的对象是“人员”。很多实验室除了人员之外,还监督了“设备”、“环境”甚至监督了“报告”。这些错误反应出实验室对监督的理解不到位。 质量监督的对象只有“人”,即便是要确定“设备”、“环境”、“报告”的符合性,那也是监督人使用和管理设备、人员监控和记录环境、人员出具和审核/批准报告。 相当一部分实验室仅监督了“检测员”,忽略了其他岗位人员的监督工作。按文件要求,实验室应监督“所有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人员”,这就要求实验室除了检测员外,还应监督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样品管理员、设备管理员、监督员等岗位人员。 监督员的能力,理论上应高于或者起码和被监督的人员能力一致。监督员应熟悉被监督的工作,熟悉相关的方法、程序、标准、法律法规等,掌握监督工作的流程和要点,必要的时还应满足领域规定的资质(学历、职称等)要求。 如果您也是监督员,请问您了解监督员有哪些任职资格要求、有哪些职责和权利吗?欢迎在文末留言,如果您的答案不全面,我们会补全。 实验室监督员应覆盖不同专业、不同领域、不同地点/场所。监督员不能跨领域去监督。1.记录过于简单,监督/监控过程中的问答、监督/监控无具体的检测记录支撑。给评审人员的感觉像是造出来的记录,没有实际进行监督活动。2.进行了监督,但未对监督结果进行评价和确认。没有完全达到监督的目的。3.监督出现不符合,但是未启动不符合工作管理程序。4.监督记录没有被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尤其是出现不符合时,相关不符合项应该被被监督人员确认。 完全没有不符合不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概率较低,尤其是对新进人员来讲。公众号实验室ISO17025提醒您:即便是操作不熟练、不规范也应被指出和记录,实验室不应为了避免麻烦就掩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