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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pH 值的测定新标准发布,与原来相比有哪些变化?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11-30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批准《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该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 pH 值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 pH 值的电极法。

本标准与《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6920-8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名称修改为《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方法原理以及样品保存条件; 

——删除了定义部分; 

——完善了标准缓冲溶液和实验用水的要求; 

——细化了校准、样品测定和结果表示等内容; 

——增加了样品的采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6 年 10 月 10 日批准发布的《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6920-86)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 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0 年 11 月 2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点击阅读原文看标准全文:http://mee.gov.cn/ywgz/fgbz/bz/bzwb/shjbh/xgbzh/202011/W020201127577750190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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