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性声明
本公司能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为保证检测数据及结论的公正性,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特声明:
1、本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建立了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使客户满意率达95%以上,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工作中采用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日常监督、结果质量控制等手段,对工作质量的保证实施监控,利用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不断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3、本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贯彻本公司质量方针的要求,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4、在检测工作中做到不受行政和各种外界人为因素的干扰,坚持实事求是,如实记录检测数据,准确出具报告。本公司人员在执行检测任务的全过程中,决不搞商业贿赂,决不参与任何有损坏我公司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5、对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客户机密等信息严格保密;保证不将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成果用于技术开发和服务。保持检测人员的独立性,非检测人员,不得接触客户提供的资料、样品和数据。本公司不承担因样品的更改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热忱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受理客户投诉,认真调查、客观分析、明确责任尽快处理并及时答复。
7、识别检测过程中的公正性风险,对识别出的公正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9、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浙江环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