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治理方案设计:VOCs的爆炸极限及设备防爆识别
VOCs治理工程的安全性越来越受到客户的重视,达标排放是前提,安全是一切的基础。有机废气大多为易燃易爆物质,被处理的VOCs混合气的爆炸性问题更是方案设计不可或缺的部分。
首先,分享几个基本概念。
①闪点是指可燃气体挥发出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源接触能够闪燃的最低温度。闪点越低,引发火灾事故的危险性越大。如常见的VOCs类汽油、苯、酒精等闪点在28℃以下,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②爆炸极限也称爆炸浓度极限,是指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混气,遇着火源才会发生爆炸,这个浓度范围。
见可体的爆炸下限和爆
公式为:Lm=1/(Y1/L1+Y2/L2+Y3/L3),式中:
Lm——混合VOCs爆炸极限(%);
Y1、Y2、Y3——混合物中组成(%);
L1、L2、L3——混合气体各组份相应的爆炸极限(%)。
例如:一天然气组成如下:甲烷80%(L下=5.0%)、乙烷15%(L下=3.22%)、丙烷4%(L下=2.37%)、丁烷1%(L下=1.86%)求该天然气的爆炸下限。
解:Lm=1/(80/5+15/3.22+4/2.37+1/1.86)= 4.369%
此外,越来越多的朋友关注VOCs治理设备的防爆,作为用户,首先应该要学会如何识别防爆治理设备的相关参数。如下几个要点可供参考: 危险场所区域划分 防爆标识解析 01防爆类别 02设备类别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 I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II类:工厂用电气设备 II类隔爆型“ d ”和本质安全型“ i ”电气设备又分为IIA、IIB、和IIC类。 (举例产品即属于II类电气设备,可以使用在除煤矿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 03气体组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越大,其危险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可用最大试验安全间隙表示。同时,爆炸性气体、液体蒸汽、薄雾被点燃的难易程度也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点燃电流比表示。 II类隔爆型电气设备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进一步分为IIA、IIB和IIC类。如下表所示。 04 温度组别 这是与气体点燃温度有关的电气设备(假定环境温度为40℃时)的最高表面温度,点燃能量与点燃温度无关。 (该举例产品是T5温度组别) 名词解释
编辑:环保365